弘扬宪法精神 增强法治意识
---北京市劲松职业高中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2020年12月4日,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北京市劲松职业高中组织了“宪法知识进课堂,普法教育护成长”为主题的宪法日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学校特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首批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李松义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助理马晓彬进行宪法知识讲座。本次活动由德育副校长王洪兴主持,常营、劲松和双龙校区的师生现场聆听了本次讲座。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李松义检察官为学生们做了题为《远离恐怖主义,创造美好生活》的主题教育讲座,李检察官用真实的案例、生动活泼的讲述方式,向同学打开了一扇通往法律知识的窗户,引领大家从自身和校园生活实际出发,领悟宪法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学习反恐怖主义法内容,掌握预防犯罪的相关知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助理马晓彬为学生做了宪法知识宣讲,他阐述了宪法的发展历史、地位和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也是每一个公民应该遵守的根本大法。宪法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根本大法,任何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行为都将得到宪法和法律的惩罚。
马检察官还特别强调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是违法行为,而欺凌事件在现今社会频繁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青少年法律观念的淡薄,所以他号召同学们应该知法守法,用法律武器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利,学会尊重他人,保护自己,从而营造出和谐的校园环境。
最后,两位检察官为每个班的学生代表送上了由北京市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对恐怖活动行为指南》。
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成为师生内在遵循,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知识链接
“12.4”国家宪法日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信息来源:学生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王洪兴
文稿编辑:赵静
版面编辑:李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