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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劲松职业高中2018年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19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二、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书记

  组员:校务会成员

  三、工作小组

  组长:工会主席

  组员:校区主管、校区干部、校区教师代表

  四、评选范围:全体在岗教职工

  五、评选条件

  (一)应具备条件

  1.   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   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心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   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形象。

  4.   严谨治学。树立良好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和运用现代科学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   团结协作。服从分工、谦虚谨慎、尊重他人、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和谐校风。

  6.   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家长;学生和家长满意率95%以上。

  7.   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   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课堂不吸烟,办公室内不喧哗,不影响他人工作。

  9.   业绩突出,教育教学获得学校及区级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获得区级以上奖励。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   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反映强烈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2.   有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如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收受礼品等的。

  3.   工作期间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及学校有关工作纪律的。

  4.   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5.   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及处分的。

  五、评选名额

      每个校区按照教师10%,一线(教学人员)和二线(副主任以上干部、行政人员)7:3的比例,评选校级师德标兵。

  六、评选推荐程序及要求

  1.   各校区成立评选小组,由个人自荐、部门(专业组、教研组)推荐相结合,按照名额比例,评选小组进行考核排序,并对当选教师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校区广泛宣传,广泛征求意见,坚持条件和标准,优中选优,切实把真正的先进典型选拔出来。坚持民主评选,严格程序。

  3.   各校区4月10日上报校区推荐人选,推荐表交学校工会。

  4.   学校领导小组确定评选结果。

  北京市劲松职业高中工会

  2018年3月18日